来源:开云在线 发布时间:2026-07-05 17:20:11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便利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广大考生培训考试安排,确保安全生产考试组织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目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线上报名指引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下半年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延续: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需办理延续的持证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操考试),其中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均为标准化题型,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操考试采取实际操作和口述方式,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或者实操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补考需由本人重新预约。
1.初训考试:需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不允许超出5次,仍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当重新参加理论考试。
2.换证考试:只需参加理论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失效超过1年的,按照首次取证办理。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包含初训和延续)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只设理论考试一个科目,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均为标准化题型,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重新预约考试。
(一)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统一实行应急管理部制定的《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涉氨制冷设备正常运行、维修操作作业的培训大纲与考核标准,沿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中制冷与空调设备正常运行操作作业相关规定;《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修)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大纲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统一实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
所有初次报考及补考人员均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考试预约平台自主预约考试场次,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报考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修满培训大纲规定学时后,根据培训机构建班安排,通过粤省事-办事-主题-生活保障-应急服务模块打开“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在线报名”事项,按要求核对个人隐私信息,点击【三项岗位人员报名】,按需选择考试场次,点击“我要报名”,仔细阅读业务受理条件后,再次点击“开始报名”进行考试预报名。
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通过审核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考试日期前5-7天),通过粤省事进入“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在线报名”页面,点击【三项岗位人员缴费】模块,选择“待缴费”项目,查看对应的报名信息后点击“缴费”,完成考试费用支付。
报考人员在缴费日期内,可自主选择退费,缴费通道关闭后无法退费。考生一个月内最多退费2次,两个月内可退费4次,2个月内退费次数达4次后第三个月不允许报名。
报考人员完成缴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考试日期前1-3天),通过粤省事进入“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在线报名”页面,点击【三项岗位人员缴费】模块,选择“准考证”进入准考证信息页面,点这里就可以看进入准考证详情页面,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指引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完成考试后,通过粤省事进入“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在线报名”页面,点击【成绩查询】模块,自助下载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申请成绩复核的,不再受理。
表中“截止日期”为培训机构在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平台提交报考资料的最晚时限,如遇节假日则截止日期提前一个工作日。请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上表考期,指导考生按时完成报名、缴费流程。
考试合格人员可在每期次考试全部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从“查询服务”栏目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或登录“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做身份认证后,查询并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考试合格人员可根据自己真实的情况,按需向培训机构提交申请,再由培训机构统一报送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申请核发实体证书。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各培训机构要严格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的门槛,在正式培训前需向辖区应急管理局报送招生情况、培训明细及开班计划等有关的资料,并依照国家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规定内容和学时组织实施培训,严格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三)各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做好培训考试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培训过程抽查,督促应当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时参加考试,确保本辖区内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四)如遇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调整考试安排,具体调整安排另行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中际交易广场西座10楼,咨询电话。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附件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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